各投标人:
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招标代理业务已纳入增值税纳税范围,我公司可为各投标人在投标环节中支付的招标文件购买费、中标服务费等开具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或“增值税普通发票”。依照税务规定,投标人索取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的,应提供完整开票信息;索取“增值税普通发票”的,应至少向我公司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财务情况,确认开票种类及开票信息。
投标人注册地为重庆市主城区内的,开标后请到我公司领取发票;投标人注册地为重庆市主城区外的,可在我公司开标人员处登记,我公司可在开票后邮寄给投标人。
我公司正在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手续,预计各投标人届时可实现现场申领发票,然后自行打印,方便高效。具体实行时间我公司将另行通知。
特此说明
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2017年8月10日